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和《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第二章第二条之规定:“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制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高起专、专升本不得超过4.5年,高起本不得超过7年。”
经清查,陈彩妮等78名2021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升本层次学生,还未申请毕业,其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将于2025年6月20日到期。请相关校外教学点及时通知学生尽快完成学业、交清学费、上传学历照片,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申请毕业(最后一次申报毕业机会)。否则,学生超过在校最长学习时间,学校将按照制度规定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