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我院对往届生进行清查,尚有66名2017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规定时间,经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拟予以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4月19日-4月26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6日之前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745-2383882。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后处理立即生效。
附件:2017级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湖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