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朱芷萍等157名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时间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2-08-26 16:26     (查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  第三十条的规定” 和《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第二章  学制、学习年限  第2条的规定、及第七章 第22条”规定我院对2018级在校学生进行清查,发现尚有朱芷萍1572018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规定时间4.5年,依据规定应予以退学处理。

    现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时间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2826—2022年91)。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91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通讯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老办公楼317,收件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745-2383882。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将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按照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2018级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时间学生名单


    湖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826


    附件【2018级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时间学生名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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