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湖南医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
    2023-01-18 16:09     (查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能人才评价鉴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评价等级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鉴函〔2022〕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能人才评价鉴定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等级认定考务管理的工作通知》(湘人社鉴函〔2022〕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4号),结合我校职业(工种)和考核范围,2023年面向院校、社会、企业、劳动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技能人才评价工种范围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序号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职业编码

    职业等级

    依据的国家标准

    认定人员范围

    1

    保健按摩师

    脊柱按摩师

    4-10-04-02

    5、4、3

    《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足部按摩师

    4-10-04-02

    5、4、3

    《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反射疗法师

    4-10-04-02

    5、4、3

    《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2

    养老护理员

    /

    4-10-01-05

    5、4、3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3

    育婴员

    /

    4-10-01-02

    5、4、3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4

    美容师

    /

    4-10-03-01

    5、4、3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2018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5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4-08-05-01

    5、4、3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4-08-05-01

    5、4、3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粮油质量检验员

    4-08-05-01

    5、4、3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6

    中药炮制工

    /

    6-12-02-00

    5、4、3

    《中药炮制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在校大学生

    7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

    4-14-03-02

    54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

    在校大学生

    8

    美甲师

    /

    4-10-03-03

    5、4、3

    《美甲师国家职业标准》

    在校大学生

    9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4-04-04-02

    4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

    在校大学生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序号

    职业名称

    认定工种

    职业编码

    职业等级

    考核标准

    认定人员范围

    1

    电商直播销售




    《电商直播销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2

    母婴护理




    《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3

    美妆设计




    《美妆设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在校大学生及社会类人员

    4

    计算机信息技术




    《计算机信息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在校大学生

    二、技能人才评价方式

    (一)理论知识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依据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技能操作

    采取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设定的现场实际操作和现场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时间依据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技能人才评价报名条件

    技能人才评价等级认定报名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可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网站(https://px.class.com.cn/custom/index)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标准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biaozhun.html)查询。

    每人相同级别相同工种只能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才评价等级证书,不得重复申报。

    四、技能人才评价收费标准

    为了突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公益性,收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技能人才评价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01 号)规定,参照原技能人才评价鉴定收费标准(湘人社发〔2017〕105 号)收取。


    A类

    B类

    C类

    初级

    260

    200

    150

    中级

    320

    260

    200

    高级

    380

    320

    260

    五、技能人才评价申报流程

    (一)机构申报材料

    1.机构填写《湖南医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申报表》,负责人签字,盖机构公章。(详见附件1)

    2.考生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贴白底两寸照片,本人签名。(详见附件2)

    3.机构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盖机构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详见附件3)

    4.复印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办班备案登记审批表(人社部门已经签名并盖章)。

    5.收集考生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444531263@qq.com邮箱。照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进行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

    6.申报三级、四级根据需要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详见附件4),原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查实的视为无效。工作证明需要单位盖章,学历证明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扫描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申请在怀化市城区以外开展认定工作的请填报《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异地认定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5)

    (二)个人申报材料

    1.考生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贴白底两寸照片,本人签名。(详见附件2)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与申报表上照片一致。

    4.申报三级、四级根据需要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详见附件4),原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查实的视为无效。工作证明需要单位盖章,学历证明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扫描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湖南医药学院西校区老办楼319办公室。

    2.联系方式:黄老师(18907458177),刘老师(15974052908)

    六、公示认定结果

    认定考试结束后对认定结果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详见:湖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认定结果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


    附件1:《湖南医药学院职业技能评价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申报表》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

    附件4:《工作证明》

    附件5:《湖南省技能职业技能异地认定机构申报表》


    湖南医药学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中心

    2023118


    附件【附件1:湖南医药学院职业技能评价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申报表 (1).doc已下载
    附件【2: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4: 工作证明.doc已下载
    附件【5: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异地认定机构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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