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艾则孜古丽·库尔班等3名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2023-03-20 16:03     (查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第十一条和《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第三章第条的规定。我校录取的艾则孜古丽·库尔班、阿孜古·司衣提、胡秀春等3名学生学信网学籍注册时前置学历复核不通过,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依据规定应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320—20233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326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通讯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老办公楼317,收件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745-2383882。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将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按照规定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附件:前置学历(专科)资格复查未通过学生(3人)




    湖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320


    附件【前置学历(专科)资格复查未通过学生(3人).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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