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湖医校发〔2021〕21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护理学专业霍炫等33人医学学士学位、康复治疗学专业张璐瑶等3人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阳琪亮等13人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陶娜汝等7人理学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王志豪等10人理学学士学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杨永芳等9人理学学士学位(见附件)。
附件:2023年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湖南医药学院
2023年6月28日